高新区各中小学:
为做好2017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厅〔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7〕6号)和《淮南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市教育局、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17年6月15日
高新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
备注:
1、班额为小学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任何学校招生数不得突破计划新生数,超计划不予审批学籍。
2017年高新区片区范围划分
高新区片区划分为两部分
三和镇下辖学校按照行政村划分:
土楼行政村,舜耕行政村,岭南行政村,王圩行政村,姚皋行政村,徐洼行政村袁庄、万岗组,各自然村安置农民新村居民子女进入三和中心小学;
大郢行政村,横塘行政村,西瓦行政村村,三和行政村,四店行政村,公租房廉租房(银杏苑)住户子女进入玉兰小学;
徐马行政村、徐洼行政村袁庄、万岗组外其他村民组进入徐洼小学;
三和镇所有行政村、农民新村,公租房廉租房(银杏苑)住户子女进入三和中学;
民办学校淮南子面向全市招生。
高新区过渡期学校,主要按照商住小区划分:
其中淮师附小山南校区招收金域蓝湾、恒大绿洲、伴山家园、金地艳澜山、英伦联邦、壹代城、中央美域等新建小区业主子女。同时招收民惠街以南、和悦街以北、淮河大道以东、杜鹃路以西所辖区域未拆迁的原住户子女。
淮师附小广弘城校区招收广弘城,西湖春天,山南印象,春雨梧桐的业主子女。
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招收泉山湖小区、晟地绿园业主子女。
高新区服务片区范围内其余商住小区业主子女进入实验中学山南校区就读。
合理划定招生区域范围
高新区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区域范围,并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
招生计划
小学:1536人
初中:880人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小学招生要求
2017年小学招生严格执行《高新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划分表》,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进入所在片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需按照“两个一致”:
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
新生报名需提供
户口簿
房产证(房产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合格后学校留存新生复印件,作为主管部门审批新生学籍的依据。
未拿到房产证且符合居住条件的商住小区住户,递交网备单时,网备单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入学条件。
任何学校不得釆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跨片招生,新生必须具有身份证号。
小学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0日,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后。
初中招生要求
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按照《淮南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7〕3号)文件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小学所有毕业生入学。
从2017年开始,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社会事业局)统一印制。各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推荐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通过网络和公告栏进行公示,且小学推荐升入初中的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17级初中入学新生,将不得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资格。
我区小学毕业生确需调剂到外地就读且符合条件的(有接收中学片区内的住房、户口),需就读地接收学校出示接收证明,并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报转出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后(需同时提交房产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转出学校即可停止该毕业生推荐工作。
考虑高新区发展的特殊性,未在高新区就读,实际已在我区商住小区居住的住户子女,其就读条件符合淮南市中小学生招生要求的,按照淮南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公办初中生统一招生开始时间为7月15日。
民办初中招收在籍学生时间定在7月2日至7月14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至7月22日。
8月1日起,根据民办初中上报预录取名单和公办初中对口推荐名单统一办理新生入籍手续。
严格控制班额,严禁择校、借读和违规收费。合理控制学校的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6人∕班,初中不得超过50人∕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平。
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就学。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结合我区实际,指定玉兰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三和中学为就读中学,每年7月4日-7月10日为报名日,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补报。公租房廉租房住户子女就学参照本办法执行。